记者近日从市房产管理中心获悉,经过按照标准严格认定,我市第一批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将在5月份发放。
据介绍,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家庭的认定标准是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1000元(含1000元)、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20平方米(含20平方米)。凡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必须先向其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申请购房资格,并按照街道办事处、区民政部门、区房管部门、市房管中心的顺序进行审核。申请人应申请购买一套与家庭人口相当的经济适用住房,即二人及以下户型不超过60平方米,三人及以上户型不超过80平方米。高层建筑可适当放宽,二人及以下户型不超过70平方米,三人及以上户型不超过90平方米。市房产管理中心核发的《焦作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有效期为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