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00斤地沟油惊现黑窝点
来自: 南阳晚报
摘要: 今天是“3·15”,南阳市工商局今向社会公布2010年食品流通领域十大典型案例,以引导消费者增强维权意识,震慑警醒制假售假者。 南阳网讯 今天是“3·15”,南阳市工商局今向社会公布2010年食品流通领域十大典型案例,以引导消费者增强维权意识,震慑警醒制假售假者。 食用油全部不合格 2010年5月,方城县工商局对城关镇李某门市部经销的散装食用油(色拉油、葵花油)进行现场检查,并现场随机抽样送检,检验结论不合格。该批次色拉油、葵花油共购进5000公斤。工商人员对当事人罚款3600元,没收违法所得400元。 12瓶假茅台被没收 2010年4月,南阳油田某名酒经营部负责人高某,从郑州一食品城以960元每瓶的价格,购进假冒的53°1000ml装茅台酒6瓶,然后以1300元每瓶的价格对外销售;以595元每瓶购进500ml装茅台酒6瓶,在店里卖680元每瓶。工商人员责令立即停止销售涉案产品,没收假冒茅台酒共12瓶,并处罚款15000元。 腊肠无生产日期 新野县某公司从去年3月开始,用“二包机”分装预包装食品进行销售。其中,有标签但未标明生产日期的食品猕猴桃片等13个品种;无标签预包装食品“腊肠”共计20袋。工商人员对当事人处10000元罚款。 “慧牛”充“工牧” 2010年3月份起,社旗县市场上出现了一批由某企业生产的“慧牛”牌全脂速溶甜奶粉,其外包装上的字体、图案、外观样式均与“黑龙江辰鹰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工牧”牌全脂速溶甜奶粉外包装一致。到案发,当事人陈某共购进“慧牛”牌全脂速溶甜奶粉200件,获利5100元。社旗县工商局依法没收其非法所得5100元,罚款5100元。 检验报告也造假 2010年7月,方城县李某从南阳购进“浙江贝因美科工贸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金美正装幼儿配方奶粉、金美正装婴儿配方奶粉共7个品种,在门市部进行销售。当事人为销售上述商品,将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的检验报告涂改伪造出7份检验报告复印件。该7份检验报告复印件经鉴定,系伪造报告。工商部门对当事人处以3000元罚款。 地沟油黑窝点被取缔 2010年10月,安徽人刘某投资6000余元,在西峡县五里桥稻田沟村从事废油收购经营,至查获时,收购各种废油共计7710斤。当事人将这些废机油、废食用油经简单处理后,准备销往襄樊市一家工厂做化工原料使用时,被工商部门当场查扣。这批废机油、地沟油并未流入餐饮行业。工商部门对该黑加工点予以取缔。 此“雪碧”非彼“雪碧” 2010年9月,新野县某公司从郑州购进带有“雪碧”字样的清爽柠檬味汽水225件进行销售。该批商品“雪碧”字样与“郑州太古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雪碧”注册商标相同,侵犯了商标专用权。工商人员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雪碧”225件,并处10000元罚款。 假冒“泸州”当场被扣 2010年3月,市工商局经检支队执法人员,对内乡县余某副食门市正在销售的泸州老窖系列白酒进行检查。经现场鉴定,当事人2个门市正在对外销售的56瓶“泸州老窖”系假冒产品,总计货值65789元。工商人员对其罚款65789元。 食品销售员无健康证 镇平县某公司于2010年2月起,在该公司二楼食品超市从事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粮油、糕点等经营销售活动中,聘用的直接从事食品销售的员工未取得健康证明,也没有建立健康检查档案制度。工商人员依法对其罚款4000元。 咸菜已过保质期 2010年9月,宛城区曹某在其经营库房堆放标示“杨荣牌爽口菜”(生产日期为2009年12月15日,保质期三个月),该批次已超过保质期,工商人员对其处以3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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