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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 记者3月10日从市总工会获悉,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两办《关于全面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市总工会目前正开展工资集体协商集中要约行动,今年,全市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企业要达90%。
工资集体协商集中要约行动的范围是:全市凡已经进行工商登记注册,正常生产经营,有劳动用工的企业;小企业相对集中和行业聚集的地区,用人单位不能单独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乡镇街道和行业,都要按照市委、市政府两办《意见》要求,实施要约行动。
根据安排,今年要约行动月活动中,要求90%以上的企业进行要约,尽力做到应约尽约,努力完成市委市政府确定的“2011年,全市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企业达到90%,其中国有(国有控股)企业全部建立,乡镇(街道)、工业园区、产业聚集区和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达到80%以上”推进任务。
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坚持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要约协商的重点内容放在围绕企业的工资分配制度、分配形式、支付办法、工资水平、工资标准及其调整办法等方面。生产经营正常和效益较好的企业,重点就工资水平、奖金分配、补贴和福利等开展要约协商,重在建立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生产经营比较困难和效益较差的企业,重点就工资支付办法、离岗职工生活费等开展要约协商,重在建立工资支付保障机制;非国有企业要参考工资指导线等因素,重点就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支付办法、工资水平及最低工资标准等开展要约协商,重在解决企业职工工资总额随企业效益增加而相应提高等问题,中央及实行垂直管理的企业,在工资总额由上一级确定的情况下,重点就绩效工资、奖金分配机制开展要约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