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经济网讯】河南经济报 记者 刁敬先
近日,记者接到司机多次举报,称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违法处理中心(位于商丘市文化路与凯旋路交*口)门口存在一些“托儿”,他们勾结个别民警,收受司机钱财为他们消除在交通违法中的驾驶证扣分。为此,记者进行了暗访。
2012年12月27日早上,记者来到位于商丘市文化路与凯旋路交*口西北角的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违法处理中心。在处理中心门口,有四五个人左右巡视,记者跟着前来处理违章的黄先生进入了二楼处理中心。在中心大厅内,尽管是雨雪天,依然人潮涌动。
黄先生拿着行车证让工作人员进行了查询,一名女民警告诉他违章6次,扣14分,罚款600元。
随后,记者跟着还未交钱扣分的黄先生下到了一楼违法处理中心门口,随即几名男子围了上来。
“你消分么?”一个男子问到。
“一分多少钱?”黄先生说。
“50块钱1分”
“能优惠点不?”
经过一番协商,该男子同意以500元的价格为黄先生消除交通违法记分14分。
“现在不行,这个得找交通警察支队领导,领导不同意弄不成,这个得领导同意。”
“那什么时候能办?”
“下午吧,下午给你办,你把行车证留下,留个电话我通知你。”
留下行车证和违章记录表后,男子给黄先生一张名片,从名片得知该男子姓樊。
记者看到,门口不少类似该男子的“业务员”,他们正在忙着拉“业务”。
30日上午9时许,黄先生告诉记者,樊姓男子给他打了两个电话,告诉他分已经消除,让他去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违法处理中心领行车证。10分钟后,樊姓男子交给黄先生一本行车证和一张处罚单,上面显示罚款600元,却没有显示扣分。黄先生随即给了樊姓男子500元“辛苦费”。然后就到交通违法处理中心二楼一窗口交了600元罚款了事,黄先生的驾驶证没有被扣一分。
“2011年我消分时还是18元1分,但现在多少钱一分就不知道了……”商丘出租车司机马师傅告诉记者。
1月5日,记者再次来到商丘市文化路与凯旋路交*口西北角的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违法处理中心,上述现象依然存在。
采访后记:拿钱替人消分,本质上是把法律赋予的权力、职责当成获取私利的工具,是一种恶劣的权力变现。而这样的行为,竟然形成了固定的“产业链”,其对制度的破坏、对政府部门形象的损害、对公序良俗的践踏,不可小视。
修订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已于1月1日起正式实施,罚分规定比以往更加严格。提高罚分上限后,每个驾驶员驾驶证上每年仅有的12分积分的“紧箍咒”效应将更加凸显。但若拿钱替人消分的行为继续下下去,严格的交规和“紧箍咒”似的罚分规定将形同虚设。
编辑: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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