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28日,商丘虞城县人民检察院“流动检察室”的检察官李新华、王超、刘怀涛3人驾车例行正常的下乡巡访。当车辆行至虞城县乔集乡大朱寨村时,他们看到有两人在村头地里相互推搡,一些村民驻足观看,其中一人被对方推倒在地,疑似在打架。检察官们立即停车上前拉开双方,问清原由。
原来,两位村民的耕地紧挨着,一方在犁地耕种时将对方地里的一棵树碰断,因赔偿问题,双方发生争执,引起厮打,为了不输面子,双方互不相让。
了解情况后,李新华耐心地给两人释法说理,从普通的民事赔偿责任讲到如果事态继续发展,导致伤害后将引发刑事责任;从邻里和睦,矛盾化解到社会和谐,人民安居乐业。检察官真挚的话语打动了两人。最终,在检察官耐心调解下,村民陈某主动承认错误,赔偿李某200元钱,李某也主动向陈某赔了不是。
最后,李新华从车上拿来纸和笔,为双方起草民事和解协议,双方摒弃前嫌,握手言和,一场矛盾瞬间化解。
看看表,已经中午11时,偶遇的调解完美结束。“流动检察室”继续向目的地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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