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2018年,永城市新桥镇为进一步加强全镇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规范乡村干部行为,经多次研究,出台了强化作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的村干部行为规范,精准标明乡村干部在履职尽责、廉洁从政等方面的工作红线,为村干部的行为规范戴上“紧箍咒”,筑牢作风纪律防线,切实将规矩和纪律挺在前面,提升行政效能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
一是执行决定,令行禁止。乡村干部严禁以任何理由拒不执行上级党委的决定和部署;严禁插手发展党员、项目招投标等事项;严禁杜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严禁造谣生事、搬弄是非、破坏团结,不顾大局、不识大体,搞小团体。二是遵章守纪,勤奋敬业。严禁违反工作纪律,工作绝时间不允许工作无关的事,不许迟到、早退,不许无故旷工;严禁工作日午间饮酒;严禁直接或间接支持、参与违规违法事件,在个人利益上搞特殊。三是依法行政,秉公办事。严禁为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说情、打招呼,直接或间接干扰阻扰、抗拒有关部门执法执纪;严禁参与、组织煽动党员群众集体上访、越级上访闹事,不按组织程序反映问题;严禁执法不严、处事不公、优亲厚友。四是服务群众,作风务实。严禁办事推诿扯皮、故意刁难、吃拿卡要、以权谋私;严禁大操大办红白喜事,带头移风易俗,推进红白理事规范健康发展;严禁违反村规民约,严格落实“每日值班服务、每周集中办公、每月公开议事”制度,提高服务群众效率。
永城市新桥镇人民政府(供稿)
pi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