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下午7时许,事故大队四中队办案民警经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和耐心细致的做思想工作,成功劝投了一起重大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嫌疑人。
2018年4月3日3时38分许,事故大队接报警称在南京路与商永北路交*口处发生一起一人死亡两人受伤,肇事者弃车逃逸的重大交通事故。事故大队副大队长熊勇带领四中队中队长吴涛、值班民警田卫星、陈李伟迅速赶往现场,到达现场后伤者已被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在事故大队副大队长熊勇的指挥下,办案民警一方面调取附近沿路视频监控了解事故发生过程,一方面寻找目击证人。现场勘查过程中,办案民警发现肇事车辆豫D***1号江淮牌小型轿车的司机已不见踪影。经询问目击者得知,案发当时轿车沿商永北路由南向北行驶至事故地点时,车速非常快,与行人吴某、贾某、高某发生碰撞,造成吴某当场死亡,贾某、高某受伤,司机是一年轻男子,车上有三四个人,由于当时情况紧急,目击群众在抢救伤者时,轿车司机同乘车人下车逃走。
考虑到肇事司机视伤者于不顾,弃车逃逸,性质恶劣,办案民警当场调取车辆信息,与车主李某雪联系,车辆登记非本人,民警告其事故经过时,李某雪称车一直借给其外甥李某修用,自己目前也不清楚李某修在什么地方,并告诉办案民警其外甥姓名及联系方式,但肇事者李某修手机处于关机状态,一直未联系上。办案民警经过多次与车主李某雪沟通,李某雪从南阳赶回商丘来到事故大队并交待其外甥李某修在虞城还有套房子,在李某雪的带领下,办案民警找到了李某修在虞城的住所,但房子大门紧闭。案件再次陷入困境,办案民警向肇事者亲属阐明厉害关系,使其认识到肇事逃逸的严重错误性和危害性,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多方面做思想工作,让家属说服其投案自首。
4月9日下午7点30分许,在其亲属李某雪的带领下李某修来到事故大队投案自首。肇事者李某修交代,事故发生时,自己带着几个朋友从虞城赶来商丘是要去火车站接朋友,还没接到朋友便出了车祸,出了事故心理压力非常大,由于自己没有驾驶证,担心会受到刑事处罚便弃车离开了。但自己日日在外躲藏有家不能回,加上民警坚持不断的劝说,家属一直在给其做思想上的沟通,阐明了利害关系,最终促使他投案自首。
4月9日晚上10点,肇事者李某修依法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商丘交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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