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永城市新桥镇建立并认真落实党员干部工作作风督查制度。
从组织、纪检、办公室抽调机关干部组成督查组,由纪检书记带队,对全镇、镇直单位主要党员干部在岗在位情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干部队伍建设及思想情况每个月进行突击检查一次,并把检查情况及时通报,好的表扬、差的批评,对差的要求限期整改,有效地促进了乡镇和镇直各单位工作作风的转变和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永城市新桥镇人民政府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