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永城市新桥镇纪委在精准扶贫中聚焦主业,积极作为,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时刻把纪律挺在前面,推进“阳光扶贫”,防止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发生,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提供纪律保证,助推全镇扶贫攻坚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一是强化责任。该镇18个行政村,由纪委书记、副书记、纪委委员分别联系3个村,并与帮扶干部签订脱贫攻坚责任状,把责任落实到脱贫攻坚工作的各个环节,对在扶贫工作中存在慵、懒、散、不作为、慢作为行为,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着力完善扶贫工作纪律。同时,进一步强化扶贫干部责任意识、担当意识,促进精准扶贫工作公开公正、透明规范。
二是强化督导。镇纪委联合扶贫办不定期开展督查工作,对各村在建档立卡贫困户动态管理工作中,深入贫困户家中了解包村干部、包扶干部在岗情况和扶贫措施实施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相关责任人主动认领、限期整改。同时,设精准扶贫举报箱,拓宽信访举报渠道,抓好跟踪督。
三是强化纪律。把学《准则》,守《条例》,践行“两学一做”,观看警示教育片,贯穿到脱贫攻坚工作的全过程,确保识真贫、扶真贫、真扶贫,对精准扶贫工作不力或弄虚作假,严肃问责,树立纪律意识,以严明的纪律促进精准扶贫各项工作落实。
四是强化问责。镇纪委将问责作为推动扶贫工作的重要抓手,不定期对全镇扶贫攻坚工作进行明查暗访,把脱贫攻坚工作中的作风和腐败问题作为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严格追责问责,对构成违纪的,直接给予纪律处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在全镇形成一股风清气正,公平公正的扶贫氛围。
永城市新桥镇人民政府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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