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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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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园交通运输执法大队落实“一超四罚”约谈道路运输企业
 更新时间:2019-12-30 9:39:18  点击数:4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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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源头管理,规范道路运输企业的经营行为,根据《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以及“一超四罚”规定要求,近日,梁园交通运输执法大队根据商丘市交警支队查处“百吨王”抄告信息,约谈了辖区内两家存在严重超限超载违法运输行为的道路运输企业。

    在约谈现场,梁园交通运输执法大队对企业所属车辆的违法信息进行了通报,要求货道路运输企业要进一步认清当前形势和国家对超限超载运输治理的高压态势,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主动配合执法机构调查处理,从制度、技术、装备、管理等方面着力,坚决整改到位,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同时,执法人员特别解读了《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十九条关于“将货运车辆、货运车辆驾驶人、道路运输企业、货运源头单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纳入国家信用管理体系,实施联合惩戒”的内容和第二十九条“货运车辆一年内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超过三次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车辆营运证,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等内容。

    最后两家道路运输企业负责人签订了《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书》,表示诚恳接受交通运输执法部门的处理,以此次约谈为契机,进一步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员工教育管理,规范经营行为,从源头上预防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梁园交通运输执法大队(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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