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甲商场因怀疑乙偷拿商品,强行将乙带到办公室搜身,最终发现乙没有偷拿商品。搜身时,除工作人员外没有第三人在场,商场工作人员也未对外透露,甲的行为没有侵害乙的名誉权等具体人格权,但甲侵害了乙的人格尊严、人格自由,造成严重后果,乙有权以人格权遭受损害为由,请求甲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这是新桥派出所干警王东波在向辖区村民讲解“人格权”。
为进一步引导辖区群众学习新法律,全面提升群众的法制意识,支持公安工作。连日来,永城市公安局新桥派出所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系列宣传活动。
此次系列宣传活动,该所成立了领导组,制定了工作方案,组织3个普法宣讲小组,在深入研读,正确学习理解的基础上,围绕民法典的体系、特点、新规定及其重大的社会意义,对民法典中的部分实用条款进行深入解读,形成专业法律指引。
民警结合分包的辖区,采取“进村庄、进学校、进企业、进商户”等方式,通过发放宣传单、发送微信、信息,拍摄“普法抖音”等,向群众深刻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条款内容。
活动将用半年时间,全体干警参与,开展《民法典》的学、用、讲,多形式、多途径开展宣传,确保普法无死角、全覆盖。把《民法典》宣传工作纳入2020年度法治宣传计划,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组织派出所民警、村调解主任、“一村一警”等举行学法讨论会,提升基层法治水平。同镇共青团委、妇联一道,开展《民法典》以案释法宣传,重点推出人格权、婚姻家庭等内容,让群众听得懂、学得会。同时,开办新桥“普法抖音”大赛。并在街道集会设立法律咨询台,向群众讲解民法典颁布的意义以及如何运用民法典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我们决心通过此次活动,让辖区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社会成员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帮助群众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能力,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新桥派出所所长董磊说。
河南省永城市新桥镇人民政府(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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