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庄村胡庄组村民郭全志,与邻居邢怀修,两家因土地纠纷产生矛盾,长达30年之久。为此,两家是经常生气、打架、毁坏庄稼,互不相让。前不久,因夏种,两家又发生冲突,双方来到新桥派出所,派出所民警肖红奎,“一村一警”刘友超热情接待,认真调解,并结合《土地法》等法律法规,现场说法,以理服人,两家当场同意调解,最终重修于好。 这是永城市公安分局新桥派出所充分发挥“一村一警”作用,实行信访工作岗位责任制的结果。 新桥派出所实行信访工作岗位责任制,提高了信访案件的办结率,使两年多来的信访案件,办结率达到100%,全所出现了无信访积案,无重信重访的新局面。 新桥派出所地处永城市市南,总面积达74平方公里,人口5.2万。有“s201”省道和永登高速公路横穿境内,交通便利,商贸繁荣。人员流动频繁,情况复杂,这里治安问题多,因而群众来信来访也多,过去派出所对信访工作重视不够,致使来信来访人员的合理要求得不到较好解决。为改变这种状况,该所所长董磊一上任,根据群众所反映的问题,结合所里工作实际情况,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按民警职责分工以及问题性质,建立了信访工作岗位责任制及相应考核评比制度,把信访工做得好坏列为评比先进,考察干警的一项重要内容。 具体工作中,所长、指导员亲自处理信访中的难题,难处理的纠纷,难定性问题,对裁决不服的申诉,刑事民警负责处理涉及公共场所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发生的刑事案件和治安问题的来信来访,都明确责任人,改变过去这类信访问题没人管或者互相推诿现象。实行岗位责任制后,民警把处理这方面的信访案件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职责,主动查处。“一村一警”负责处理管区内的民事纠纷和有关社会治安的信访问题,过去处理这些问题大都是“一锅烩”,容易办的就办,难办的就拖、就推。实行岗位责任制后,矛盾问题责任到人,情况有了很大变化,凡是发生在自己辖区内的信访案件,民警、“一村一警”都能主动调查,逐件落实。 这个所还根据群众反映,每到冬季晚上有扰民和偷盗问题。听到这一问题反映后,所长果断决定,统筹警力,为民排忧解难。这个所自2018年10月至今,每天晚上都有民警、“一村一警”坚持巡逻,提高群众的安全感。通过夜晚巡逻共发现查处各类案件20多起,保一方平安,受到辖区群众的好评。 永城市新桥镇人民政府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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