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改善农村党员队伍结构,提高农村党员队伍整体素质,永城市新桥镇委全面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重点做好在农村生产一线、新经济组织和外出流动青年中发展党员工作。
近几年来,新桥镇发展青年党员工作力度不断加大,35 岁以下青年党员占当年发展的90%以上。但在农村生产一线中,新发展的青年党员只占80%左右。针对这一现状,日前,新桥镇党委专门发出《关于加强在农村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工作的若干意见》的文件,制定发展党员工作的三年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建立健全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制度。
同时,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乡镇领导干部联系村的一项重要内容,明确要求,严格考核。村两委党员干部和党小组长每人每年重点联系1一2名培养对象。对外出青年,村党支部要主动与驻地党组织联系或指定同向流动党员加以联系培养,特别是对已有入党愿望的,要建立每半年向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的制度。在发展党员过程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各党支部按照发展党员的程序及要求开展工作,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严把考察关、审批关、转正关,杜绝审查不严、“带病入党”的现象,确保发展一批素质过硬,真正能为人民服务,起到模范带动作用的青年党员。严格执行人党积极分子定期考察制度、发展党员公示制度、发展对象预审制度、组织党员谈话制度、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度,以确保发展党员工作质量。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有关规定,按照发展党员的5个阶段25个步骤发展,不随意简化步骤,变通程序;严格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既不降格要求、突击发展,影响党员队伍质量,也不求全责备、以偏概全、把优秀青年拒之门外;严把发展党员关口,切实从源头上提高党员质量。要求团委、妇联组织积极履行“推优”职责,及时、主动地将优秀团员青年和妇女推荐为党的发展对象。通过三年努力,力争使村级发展35岁以下青年党员比例达90%以上。
据规定,该镇将这项工作纳入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乡镇党委书记履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直接责任人职责、争创“五星”村党支部、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干部等考评考核工作和争创活动的重要内容。
永城市新桥镇人民政府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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