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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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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防尘措施不过关不得开工
 更新时间:2016-7-20 18:59:19  点击数:2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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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及危桥改造项目现已开工,梁园区交通运输局党委高度重视施工中防治环境大气污染工作,制定并启动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新开工建设的项目,建设单位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进行施工,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

建设项目施工,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这根弦始终贯穿于工程建设施工的全过程。施工工地开工前,须严查工地“五个到位”, “六个百分百”措施落实情况,对于审批到位、报备到位、监控到位、人员到位、配套措施到位,各项措施落实较好的施工单位,准许开工,并要求施工工地周边百分之百围档,物料堆放百分百覆盖,出入车辆百分百冲洗,施工现场地面百分百硬化,拆迁工地百分百湿化作业,渣土车辆百分百密闭运输。

施工单位郑重承诺:施工中严格做到以上“五个到位”和“六个百分百”。 凡防尘措施不到位的工地,一律不得动土施工,直至彻底整改到位。对已开工的单位,一旦发现污染问题回潮,将立即停工,并按上限处罚。整改后报经交通运输局科技科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工。(刘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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