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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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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执法监管责任机制“挥剑”土地违法用地
 更新时间:2017-3-26 17:10:32  点击数:3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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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商丘市政府召开国土资源、发展改革、财政、公安、住建、纪检监察、电力、水务、法院等近20个政府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全市国土资源执法监管责任机制联席会议,合力多部门“挥剑”土地违法用地。

  据了解,商丘市执法监管责任机制,是变监管土地违法用地行为特别是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一家管为齐抓共管”, 转变执法监管方式,形成执法合力,以推动“关口前移、责任下移”为原则,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牵头、部门协同”为管理格局,突出基层党委、政府主体责任,明确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对查处土地违法违规用地由政府牵头主导;相关部门按照联席会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财政部门负责接收国土资源部门依法处置移交的没收物品(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确保执法所需经费按时足额拨付;法院及时受理和执行国土资源部门申请强制执行的违法用地案件;公安部门及时受理国土资源部门移送的涉嫌国土资源违法犯罪案件,会同国土资源部门联合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的警示和震慑作用,依法查处妨碍国土资源执法的违法犯罪行为;电力、水务部门在接到国土资源部门函告后,对违法用地实行停电、停水措施;纪检监察部门,对下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在查处违法用地工作中不切实履行职责,不作为、慢作为的有关责任人员实放责任追究,并及时受理国土资源部门建议追究党政纪责任的案件;城乡规划、发展改革、工商、税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同配合国土资源部门履行相应的监管职责,使土地违法违规用地监管和查处实现全方位、全天候、全覆盖、无盲区。同时,进一步强化基层责任,实行违法违规案件属地管理,将乡(镇、办事处)和村“两委”明确为制止土地违法用地第一责任主体,从源头上遏制违法违规用地发生,切实将土地违法用地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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