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保护公路路产路权,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梁园区农村公路管理所积极与 交通执法大队建立协调有力、配合密切的协作工作机制,各单位依据省厅《河南省交通运输执法机构与公路管理机构业务协作办法(试行)》的协作办法要求。加强与交通执法程序的协作,结合工作实际,具体细化需要相互协作的工作内容,明确界定各自职责。按照便民的要求规范工作流程,做好许可的监督工作,及时把需要的信息事项提供共享。建立协作制度,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加强对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及公路建筑控制区等的巡查和监督检查,对涉及违法的行为双方建立协作处置机制。通过积极的进行交通执法职责划分,进一步明确和完善了路产路权的管理,进一步做好协作工作的有效开展,更好的做好公路路产路权的保护工作。(区交通局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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