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新桥乡积极探索和创新河道管理新模式,着力构建“河长制”工作长效管理机制,扎实推进辖区河流流域环境整治,积极履行河长制工作职责,确保辖区河道河面清洁、河岸整洁。1月12日,组织乡“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对全乡河道进行了全面验收。
一是验收是否成立组织,明确责任,是否按照属地管理、分段负责,各村负责人担任巡河长,负责辖区内河流的管理,并与各村签订《河长制管理工作责任书》,制定河长制专项考核机制,健全河道治理工作责任制和问责机制制工作格局。
二是验收宣传效果,是否突出重点流域环境治理,河长是否各司其职、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同时,是否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工作,引导群众增强绿色文明、保护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意识,积极参与河流治理,群众爱河、护河意识是否浓。
三是制度是否健全,各村是否建立健全相应的河道长效管护制度、检查考核制度;设立管护责任公示标牌;制订督查、巡查和考核奖罚办法,是否按规定每月检查一次,各村对河道管理人员每旬考核一次,如有管理不到位的河道,跟踪督查整改是否到位。
四是验收“河长制”工作是否扎实,对辖区流域环境保护各阶段工作是否监管到位,对河道环境是否进行现场督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将河长制纳入年度考核,各条河流水质情况直接与各村年度考核得分挂钩。
五看管护成效,河面是否有垃圾、秸秆等漂浮物;河坡是否整齐清洁,岸坡绿化保持良好生长状况;河道是否畅通,有无阻水障碍物现象。台账资料是否完整。有无河道长效管理组织领导、规章制度、宣传教育、队伍建设、保洁协议、经费安排等内容资料。
作者单位:永城市新桥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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