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动“三公”经费和“小金库”专项治理
市财政局设立专门监督举报电话及邮箱
本报讯(记者上官西才通讯员彭健康)日前,记者从市财政局了解到,根据省财政厅、省审计厅有关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市财政局、市审计局近日发出通知,从8月起,我市全面启动“三公”经费和“小金库”专项治理检查工作。
据悉,此次专项检查治理的范围包括纳入预算管理或有财政拨款的部门和单位,重点是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专项检查治理的内容主要是2013年以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财经纪律以及“三公”经费管控不严、设立“小金库”的有关问题,数额较大和情节严重的可追溯到以前年度。重点突出对“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的监督检查以及对违反法律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规定账户、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进行清理检查,坚决查处贪污、私分、行贿受贿以及套取会议费、培训费和出国(境)费用等设立“小金库”问题。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采取自查自纠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及市直各部门认真组织自查,做到不走过场、全面覆盖,自查面必须达到100%。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各级财政、审计部门组织力量开展重点检查,对有具体举报线索、社会反映比较强烈、日常监管中问题较多、自查自纠不认真的部门和单位要集中开展重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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