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徐女士:
我跟丈夫是患难夫妻,白手起家,结婚20年了,谁知道经济状况好转后两个人却渐行渐远,于六年前分居至今,但为了孩子一直没有离婚,而且逢年过节我们还一起回老家,我知道我丈夫有第三者,我们分居后他们也直接同居了,为了孩子我也没有吵闹。
近些年我丈夫身体不好,确实也是那个第三者一直在照顾,近日我听亲戚说我丈夫感动于第三者的行为,立下遗嘱说死后把平生积蓄100万元全部赠与第三者。
请问如果属实的话,我丈夫所立遗嘱是否有效?
守望律师回复:
你丈夫所立遗嘱部分有效。
首先,这100万元属于你们夫妻婚后的财产性收入,是夫妻共同财产,你占有一半的份额,你丈夫仅对其中的50万元享有处分权,对属于你的另一半份额是没有处分权的。
其次,你丈夫将财产赠与婚外第三者,该行为既不是为了保持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也不是为了兑现以往的不正当的承诺,没有违反民法的公序良俗原则。因此,你丈夫在感动之下做出的这一代表他真实意志的处分自己财产(100万元的一半)的行为是有效的。
综上所述,该遗嘱部分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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