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25岁,依靠着在媒体发表的一篇篇“小文”,也凭借着上级宣传部门每年颁发的“优秀新闻通讯员”荣誉证书,以及宣传部门好心领导的举荐,我从农村“走”进了乡政府。起始,邀我谈话的是乡政府抓文教的副乡长,他说:“让你到乡里来,主要是负责对上宣传和信息上报,民师待遇,每月60块钱,在政府办上班,平时帮忙接接电话,你看中不?”
听到“民师待遇”,我的心里“咯噔”一下,不是嫌工资少,而是感觉说出去很没面子,在乡政府上班,领着民师的工资(当时乡政府的临时工每月150元),分明是身份卑微,可有可无,再者感到几乎没有出头之日,但我还是无奈地接受了,能有一份工作,对一个残疾人来说不容易啊!乡下农村人也不知道乡里是以民师来对待,他们还以为我已经成了一个乡政府机关干部呢,肯定会以艳羡的眼神来看我,最起码暂时摆脱了一些人对我这个残疾人的歧视。
为了显示我的身份和工作的正规,每天我严格按照要求,骑着自行车穿梭于家与办公室之间。老家离乡政府大约3里的路程中,当时,有2.5里是晴天尘土飞扬的“扬灰路”,雨天又成了泥泞不堪的“泥水路”,雨天骑自行车出行成了我的一大难题,为此,我找那位最初邀我谈话的文教副乡长吐了一下苦衷和要求,试探性地征询,是不是能考虑给一间住室?他说,说白了,其实就是每月给你“两钱”,雨天你来不来都中!闻听此言,心里虽不舒,但这应该是当时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态度。
有一间住室成了尔时自己的一大奢望,可以说,有了住室才算真正是乡政府工作人员了,连住室都没有怎么向人家解释,别人又会怎么看待?
机会终于来了。一次发现党委书记心情甚好,乘机提了一下,竟然爽快地答应了,乡政府大门口一间不足10平米的杂货摆放屋清理之后,成了我奢望已久的住室。
有了住室,老家不再是我天天的归宿,不想回的时候,我蜗居于此,吃方便面喝着白开水的辛酸自己饱尝,见到老家人还要向他们说,我在乡里挺不错的!呵呵,虚荣不?可笑不?
一段时间,政府秘书被派到下乡包队,我一人坚守办公室,接电话叫人、传达通知等,都成了我的日常事务。嗨,说来伤感,那条不争气的残腿让我在关键的时候很没面子:一次,早晨快到上班的时间,书记、乡长等等一帮乡里的“头脑”人物在我住室北边不远的路上站着说事,因为离我住室很近,听到政府秘书连连叫喊我的名字,我赶紧出门,发现政府秘书正和“头脑”们站在一块,我意识到他们要我过去可能有一些事当面叮嘱交待,然而,当时那条残腿的踝关节部位刀剜一般,我手摁着腿,艰难地挪着步子,也就显得更瘸了。面子心理使然,我没有勇气直接走向他们,而是逃也似的顺着路边掩墙的东边向办公室蹒跚而去。真的,当时的那种窘境让我没有一丝一毫的勇气。
没多久,乡里研究决定不再让政府秘书包队,专注于办公室的事务。随后的一天,政府秘书给我传来口信:X书记说,不叫你在办公室,说办公室是一个接待窗口,人来人往,不太······叫你在你的住室里写。
看着政府秘书说这话时的表情,我已经完全领会其中的意涵,我始终强迫自己面带笑容,还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但是心里刀子却在一刀刀地捅着,满是伤痕,血流不止。我再清楚不过,这都是残腿惹的祸,但是,对身体上的缺陷,我只有任命,只有面对,却没有丁点的办法选择。
走到今天,想到那一幕,始终难以释怀,“形象”一词也让我越来越迷惑。
(河南省驻马店市正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陈 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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