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省商务厅了解到,即日起,将在全省范围开展省级示范步行街创建工作。
按照计划,河南省将用3至5年在全省形成一批集聚效应显著、基础设施完备、服务功能完善、街区管理规范、拉动消费作用明显的步行街。今年年内拟确定省级示范步行街5条。
具体要求包括:步行街位于城市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城市商业中心或副中心;规划科学,功能齐全,业态丰富,特色品牌集聚;设施完善,交通便利,环境优美;客流量大,吸纳就业能力强;注重商业模式创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管理运营规范;商业氛围浓厚,经济效益好;有城市名片、城市地标等特征,是当地城市居民和国内外游客购物、娱乐、休闲和体验的首选之地。
符合条件的步行街所在县(市、区)可向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商务局提出申请,经审核后向省商务厅推荐。评审通过的步行街将授予“河南省示范步行街”称号。(记者 成燕 李娜)来源:郑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