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河南网许昌7月16日电 在人们的心目中,警察往往是个“高大上”的行业,可信度极高,可偏偏就有人利用这一普遍心理,骗取人们的正义感和同情心。而许昌鄢陵县村民刘某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他利用老年人的善良、防范意识差的特点,对老人屡屡实施诈骗,多行不义必自毙,刘某最终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7月15日,刘某因涉嫌诈骗被公诉至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该院已正式受理,并将择日开庭审理。
1990年出生的刘某是一个农民,小学毕业后,他就开始走向社会闯荡,以打工谋生,因嫌工作太累,来钱慢,刘某开始走向歧路。2010年9月,刘某因诈骗被鄢陵县公安局行政拘留。2011年9月刘某又因盗窃罪被鄢陵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出狱后的刘某不思悔改,由于没有固定的收入来源,妄图通过冒充警察的方式骗人钱财。
2014年下半年,在许昌市七一路一个服装店里,刘某用240元买了一套冬天穿的警服,包括上衣、裤子、警衔,还在许昌火车站地下商场以450元的价格买了一部对讲机,后又流窜到郑州市火车站附近,分别以不到百元的价格买了一个手铐、一顶警帽和一套夏天穿的警服。为了使自己的身份不被人揭穿,刘某还在网上购买了一个假警官证和执勤证。一身行头准备完毕,刘某就开始出动了。
2015年大年初四下午,刘某来到许昌东城区热电厂附近一个路口,看到路边有一个60多岁的女环卫工人,心想老年人辨识能力差,自己肯定能得手。他便凑上前对环卫工人说:“我是东城区公安局的民警,我们的警车没油了,骑你的三轮车去加油站加点油,一会儿就回来了”,并且还让她看了看自己的假执勤证和对讲机。环卫工人一看这架势,就热情地把电动三轮车“借”给了他,刘某便溜之大吉,谁知刚骑到不远处的一个电动车维修店,刘某便以240元的价格将车转卖,随即就用来吃饭、洗浴,挥霍一空。
刘某以同样的方式先后在许昌火车站附近、洗浴中心和高铁站连续作案5起,专挑上了年纪的老人,骗取电动车和现金。由于害怕事情败露,刘某将自己的警服等物品装在一个包里,放在了许昌高速公路管理局门口的一个保安值班室内。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刘某最终落入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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