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府 ·河南省人大 ·河南省政协 ·河南文明网
河南省重点新闻网站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风云人物 | 法制视点 | 消费权益 | 安全生产 | 百姓留言 | 记者观察 | 文化娱乐 | 医疗卫生 | 电子报刊
地市频道: 郑州 | 许昌 | 漯河 | 安阳 | 鹤壁 | 濮阳 | 济源 | 焦作 | 商丘 | 开封 | 三门峡 | 洛阳 | 平顶山 | 周口 | 驻马店 | 南阳 | 信阳 | 新乡
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位置: 河南经济与法制 >> 卫生健康 >> 新闻 >> 正文
麻醉医师自曝“家丑” 一剂多用骗保或近百万元
 更新时间:2011-11-21 7:16:23  点击数:2637
【字体: 字体颜色

 

 

鲁力 摄

麻醉科医护人员自曝“家丑”

为骗保低价药冒充高价药,单支药剂多人使用重复收费

深圳第二人民医院麻醉科主任被停职,社保局介入调查

病人入院做手术,麻醉科使用低价药却收取高价药费;一罐麻醉药还未耗尽,医院却收取超过两罐的费用;一支麻醉药剂,开封后用在3个病人身上,医 院居然3次重复收费……近日,有自称是深圳第二人民医院麻醉科的医务人员向南方日报报料称,该科室存在恶意骗保行为,且麻醉药品的违规使用可能导致病人血 液感染。记者昨日获悉,涉事的麻醉科主任黄某已被暂停职务,深圳社保局正在对此事进行调查。

举报: “自揭家丑”出于对病人生命的尊重

近日,自称是该院麻醉科医务人员的阿健(化名)在给记者发来的举报材料中介绍,第二人民医院麻醉科的问题包括3个方面:一是麻醉科在药品使用过 程中,以低价药冒充高价药,比如给手术病人使用的麻醉药品价值40元,却以80元的价格收费;二是麻醉科主任自行制定奖金与收费挂钩机制,公开鼓励医务人 员多收费,且在药品使用方面“缺斤少两”,一罐麻醉剂还未消耗完,病人已经被收取了超过两罐的价格;第三,麻醉科为节约耗材,将一支麻醉药剂在多位病人身 上使用,且重复收费。

阿健称,之所以要“自揭家丑”,完全出于良知,也出于对病人生命最基本的尊重。据阿健介绍,他将举报信寄给深圳市社保局后,社保局于11月11 日专门派人前往深圳二医院调查,并调取了麻醉科从去年11月到今年11月一年间的麻醉药品出入库资料。阿健称,调查组仅仅查了几个月的数据,已经发现出入 库药品数量严重不符,涉案金额可能接近百万。

医院: 涉事医生停职全院查收费情况

昨日下午,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紧急召开各科室主任会议,对此事件经过及处理意见作了通报。据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蔡志明介绍,该院已经成立了 由医务科、财务科等多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经初步调查,认定针对麻醉科重复收费等投诉情况“部分属实”。同时,院方已经对涉嫌骗保的麻醉科主任黄某作出 停职处理,并要求其配合接受社保局医保处的调查。

蔡志明坦言,麻醉科在药物管理和使用方面有漏洞,重复收费情况确实存在。目前,已安排专职药剂师加强对麻醉药品的管理。同时,院方已安排物价部门对全院各科室的用药收费情况进行抽查,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蔡志明同时认为,麻醉药剂之所以出现重复使用,和单支药剂量过大有关系,医生的违规行为,客观上节约国家资源,避免了浪费。蔡志明称,为解决适当用药存在的操作难题,院方也已经请来药物生产厂家,希望厂家能提供剂量品种更为丰富的麻醉药物。

二医院药剂科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一些药水在计价时只能按一支来算,就算是用不完也不可能说按照半支、四分之一、十分之一来收钱,因为在物价局给医院设定的计价系统上没有这样的计算方式,这也是医疗行业的通用做法。

社保局:已调取医院数据库作比对

深圳市社保局告诉南方日报记者,在收到投诉举报的当天下午,社保局医保处和监察处相关负责人就前往深圳第二人民医院进行调查。目前,社保局已经 调用医院的药品数据库进行比对,看是否存在举报人所说的“以低价药冒充高价药”、“少用多收”等骗保行为。目前相关调查仍在进行中,结果出来后将及时通报 记者。

涉事主任:药物重复使用是为了节约

昨日下午,在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与记者交流会上,被举报的当事人麻醉科主任黄某也出现在现场。黄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了医院麻醉药的使用流 程:我们领了药以后,由护士发给医生,医生用在病人身上以后,记录在麻醉单上,再计算收费,然后通过麻醉记录单、麻醉收费单来监控用药的情况。有些药是 30毫升的,但有的病人只需要几毫升,本着节约的态度,我们就会将剩余的剂量用在别的有需要的病人身上,不可能就将其倒掉,在这过程中确实会涉及到剂量多 少的问题。麻醉科是否存在鼓励医务人员多收费?使用低价药却收取高价药费的情况是否属实?对于记者关心的这些问题,黄某未作明确回应。

 

 

阿健举报骗保 院方另有说法

1 无痛人流手术换药扩大收益

据阿健介绍,麻醉科临床上用量最大的丙泊酚注射液,在医院有两种剂型,一种为静安,一种为得普利麻,两种药虽都是进口药,但静安为进口分装,得 普利麻为直接进口,所以两种药差价很大。其中,一支20ml浓度1%的静安,医院价格为40元左右,而一支20ml浓度1%的得普利麻,医院价格为 79.89元。自今年开始,科室主任黄某为牟取非法收益,钻社保漏洞,指使科室医务人员在使用静安麻醉时收取得普利麻费用。通常一个全麻手术病人,丙泊酚 使用量少则2支,多则十几支,仅此一项,就使每个全麻手术病人的医保丙泊酚多出一百到几百元。

阿健称,因住院部手术室内不好举证,以门诊无痛人流手术室麻醉收费为例举证。此前,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门诊无痛人流手术室实施麻醉时,一直都是 使用得普利麻,因此每个病人麻醉药品费上都是收每支79.89元。从今年3月份开始,黄某为扩大非法收益,直接指示将提供给无痛人流手术室使用的得普利麻 更换为静安,这就导致每个病人为此要多支出近一倍的费用。

院方回应:据深圳第二人民医院负责人介绍,所谓的静安和得普利麻都是进口药,一个属于仿制,一个属于原研,这也是两者存在价差的原因。该负责人 称,两个剂型在功效上一样,使用的病人年龄段却不同,原研的剂型适合16岁以上的病人,而仿制的适合3到16岁的病人。由于麻醉科在药物管理上的疏漏,高 低价格药物同时大量使用,导致医院在收费过程中,有时候按照低的收费使用了高价药,有时候又收取高价使用了低价药。该负责人强调,高收费使用低价药的情况 仅仅是一个个案,在其他科室应该不存在。

2 多种麻醉药剂少用多收

阿健称,作为科室主任的黄某,自行将科室人员的奖金与收费直接挂钩,每个月月底除统计科室医务人员的工作量外,每个医务人员向病人的收费金额也 与其奖金息息相关,这就等于公开鼓励医务人员多收费。阿健表示,医院每个月给科室的“蛋糕”就这么大,如果按常规收费,别人比你收得多,你自然奖金就比他 少。因此,在黄某的引导下,麻醉科临床上常规使用的麻醉药品,静脉麻醉药以丙泊酚、瑞芬太尼为首,吸入麻醉剂以七氟醚为首,均存在严重的少用多收情况。

据阿健介绍,以吸入麻醉剂七氟醚为例,每台麻醉机上的七氟醚专用麻醉挥发罐容量为100ml。通常病人吸入1小时会按照七氟醚10ml来收费。 然而,在科室主任的指示下,医院如果使用1L/min的氧流量给病人供氧,就要按吸入1小时七氟醚收费15ml来计算,这就导致有时候这个挥发罐七氟醚还 没有用完,但使用这台麻醉机的多个全麻病人七氟醚收费总量往往已达200ml到300ml。因此,麻醉科每个月的药品收费与消耗情况严重不成比例,药品的 收费远远大于麻醉药品的实际消耗。

院方回应:蔡志明称,作为公立医院,他们早就摆脱了“以药养医”的发展阶段,而且医院从来没有做出过规定,如果某位医生收费比较多,他每个月的 奖金就会多。此外,医院的财物也是收支两条线,作为普通医生,不可能通过多收费来获利。蔡志明说,事情出现以后,就连院方也觉得很疑惑,怎么会出现这样的 情况。

3 单支药剂违规供多人使用

据阿健透露,科室主任多次在大会小会上强调要节约成本,减少开支,科室同事“自觉节约”,自己第一个病人没有使用完的静脉麻醉药物,比如丙泊酚、瑞芬太尼,直接就拿来给第二个病人使用,若第二个病人还未使用完,甚至可以给第三个、第四个病人使用。

阿健称,丙泊酚、瑞芬太尼这两种药,一般都是抽吸在50ml的针管内,通过静脉连接管连接输液通道,再通过输液泵以一定的速度泵入病人体内。第 一个手术病人是最幸运的,因为使用的都是“一手”药品。第二个或第三个就惨了,好一点的麻醉医师会换一下静脉连接管,差一点的医师甚至连静脉连接管都懒得 换,就直接将第一个病人使用的剩余药物注入下一个病人体内。当然,作为承载药物的一次性50ml针管就更不会换了。

阿健表示,单支药剂多次使用,重复收费,除了增加医保开支外,事实上也加重了病人的看病负担。更为严重的是,这种违规的做法,可能给病人造成溶血、感染及各种疾病的传播。

院方回应:蔡志明表示,药物的重复使用,现在是好多医院都必须要面对的一个问题,而且这个事情还存在争议。他表示,如果是给一个儿童做手 术,50ml的麻醉剂量可能太大,甚至使用的只是1/10。医生从节约资源、避免浪费的角度出发,在确保用药安全的前提下,多次使用也说得过去。对于单支 药剂多次使用可能造成的血液污染问题,院方回应称,所有的药剂都是通过针管直接抽取,用多少抽取多少,不可能出现因打麻醉药出现交*感染的情况。

pic
  • 上一篇: 性保健品市场乱象调查:八成造假添加兽药(图)
  • 下一篇: 全国3700家药店涉嫌售假 面粉填充假冒救命药
  • 发表评论   告诉好友   打印此文  收藏此页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推荐文章

  • 当前没有记录!
  •  
     [相关文章
    Copyright © 2001-2008 河南经济与法制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为 河南经济与法制 www.hnjjgc.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豫ICP备05002582号
    投稿信箱(E-mail):keguangz@126.com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人员招聘 - 在线投稿 - 合作伙伴 - 添加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