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府 ·河南省人大 ·河南省政协 ·河南文明网
河南省重点新闻网站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风云人物 | 法制视点 | 消费权益 | 安全生产 | 百姓留言 | 记者观察 | 文化娱乐 | 医疗卫生 | 电子报刊
地市频道: 郑州 | 许昌 | 漯河 | 安阳 | 鹤壁 | 濮阳 | 济源 | 焦作 | 商丘 | 开封 | 三门峡 | 洛阳 | 平顶山 | 周口 | 驻马店 | 南阳 | 信阳 | 新乡
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位置: 河南经济与法制 >> 卫生健康 >> 新闻 >> 正文
重点保护建筑沦为危楼,缺钱还是缺责任?
 更新时间:2014-8-24 20:11:18  点击数:3170
【字体: 字体颜色

 新华网河南频道8月24日电 近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河南卫辉望京楼疏于管护、沦为危楼的消息在网上引起关注。记者调查发现,有400多年历史的望京楼墙体裂缝、剥落严重,被评为“国保”已达8年,尚未得到有效保护。专家表示,文物保护工作中存在审批周期较长、经费不足等客观原因,同时监管部门责任心不强也是不容小觑的因素。

    荒草丛生石块掉落,“全国最大石构无梁殿建筑”成危楼

    位于河南省卫辉市东北隅的望京楼,系明万历年间万历皇帝的胞弟、潞简王朱翊镠因思母所建,是国内现存规模最大的石构无梁殿建筑,2006年5月25日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第六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望京楼地处卫辉老城区一条窄巷子内,周围布满低矮民房。小院里杂草丛生,铁门紧锁,被列为“国保”时所立的石碑在院中间;紧挨着院门的一间老旧平房外墙上,一块生锈得看不出本来面目的铁牌隐约显出“售票处”三个字。

    望京楼东隔壁是一家纸箱厂,几个老人在门口打牌。记者提出想看看望京楼,一位老妇表示,门票一人2元,可以从厂门进去。原来,望京楼的南面和东面都暴露在纸箱厂院内,并没有院墙隔开,布满裂缝的楼体外壁上架着数条电线,还钉有路灯。从一扇锁着的楼门缝隙望进去,里面扔着纸盒、砖头等废弃物。

    监管部门频繁更迭,望京楼保护工作迟滞中推进

    2006年就被列为“国保”,为什么至今未得到有效修缮和保护?与隔壁纸箱厂的位置关系是否符合文物保护要求?相关部门是否尽到了保护、监管的责任?

    作为望京楼的现任主管部门,卫辉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文化产业项目办公室主任徐大江表示,望京楼现状的一个原因是监管部门的更迭:望京楼先后被卫辉市文化局、文物旅游局、商务局等单位监管,直到2009年正式归入文化广电局管理。

    徐大江说,2012年起,文化广电局开始望京楼的保护规划制定和申报工作,当年8月因楼体石料剥落对游客形成安全隐患停止对外开放,今年4月国家文物局批复同意,目前已完成勘测,预计10月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下达,开始维修加固保护及周边环境整治。

    发稿前,主管部门也迅速对望京楼文物本体及保护范围内的杂草、杂树、内部风化脱离的石粒进行了清理,并安排专职人员24小时值班。

    然而,据望京楼“四有档案”记录,2012年之前,相关部门几乎未采取过保护措施。

    至于望京楼与纸箱厂的位置,徐大江说,这是历史遗留问题:纸箱厂建于上世纪50年代,现在基本不生产了。根据新制定的保护规划,未来将督促纸箱厂搬迁,以保护望京楼的历史风貌。 (小标题)经费欠缺、程序僵化,文物保护难题亟待破解

    近年来,一些文保单位保护不善的新闻屡见报端。专家表示,目前文物保护工作中审批周期较长、维护经费不足、监管力度不够等不利因素明显。

    河南省社会科学院历史与考古研究所所长张新斌说,“国保”维护中,地方要分别上报保护规划和保护方案,国家文物局批复,然后下达专项资金,最后采取保护措施,整体周期较长;另一方面,“国保”单位不一定能申请到中央维护经费,而申请维修方案需要请有资质的单位制作,这笔经费对财政困难的地方也是不小的负担。

    此外,体制变化对文物保护的质量也有影响。望京楼归旅游局监管时,旅游局本身重开发利用,也拿不出经费维护,归商务局监管时,由于与本职工作关联度不高,重视不够。张新斌说,这样的情况在许多地方都存在。

    面对“国保”单位的困境,张新斌建议,地方政府应守土有责,采取力所能及的措施,比如可以将文物和公园、对外开放园区等公共设施结合起来,从投资建设费用里拿出一部门用于文物保护;同时充分利用社会资金,打通个人、企业参与文物保护的渠道,全社会共同承担文物保护的责任,就不至于只依靠政府的有限经费。

pic
  • 上一篇: 男护士一拳打破精神病人脾脏 8个月后自首
  • 下一篇: “善行义举榜”传递大能量
  • 发表评论   告诉好友   打印此文  收藏此页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推荐文章

  • 当前没有记录!
  •  
     [相关文章
    Copyright © 2001-2008 河南经济与法制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为 河南经济与法制 www.hnjjgc.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豫ICP备05002582号
    投稿信箱(E-mail):keguangz@126.com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人员招聘 - 在线投稿 - 合作伙伴 - 添加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