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新乡网讯(记者 焦亮 通讯员 田福学)日前,在全省供销社系统综合业绩考评中,新乡市供销社荣获特等奖,位居全省第二位。辉县市供销社和新乡县供销社被评为全省供销社系统综合业绩二十强,两县社主任均荣获全省十大优秀县级社主任。市农资公司、棉麻公司2家直属企业进入全省二十强,3个基层社进入全国百强,受到全省通报表彰。
近年来,市供销社系统坚持为农服务宗旨,突出“科学发展,二次创业”这一主题,作风建设增效力,创新机制添活力,构建网络筑根基,开发资产挖潜力,建设项目强实力,供销社组织体系不断完善,干部队伍充满活力,重点工作持续突破。2010年全系统销售总额、利润、上缴国家税费均实现同比大幅增长;全年发展省、市龙头企业12个,建设连锁门店3768个,农资商品销售占全市供应总量的80%以上,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再生资源等主营业务购销额均比上年有大幅增长。市供销社先后荣获省供销总社综合考核特等奖,市政府目标管理优秀单位、质量兴市优秀单位、信访稳定优秀单位、行风建设优秀单位等10多项荣誉。
市委书记吴天君对此专门批示:“向同志们祝贺!望再接再厉取得更好成绩。”市长李庆贵批示:“可喜可贺!应予肯定和表扬,望再接再厉,取得更大成绩。”批示饱含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殷切期望,是鼓励和鞭策,是责任和重托。既是对市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成绩的充分肯定,也是推进供销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的强大动力。对于推动供销合作社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和全面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批示下发后,市供销社党委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党委会和供销社系统工作会议,进行贯彻落实,要求全系统干部员工:一要高度重视,以学习贯彻市领导重要批示精神为动力,充分认识批示精神的重要意义和深刻内涵,加快推进供销社改革发展;二要精心组织,全力以赴抓好批示精神的学习、贯彻;三要务求实效,切实把批示精神落到实处,研究制定好贯彻落实领导批示的具体措施,勇于担当、不负厚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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