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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淮滨县栏杆镇某双证房产被定违建遭强拆
 更新时间:2012-2-29 11:23:59  点击数:2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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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hn.house.sina.com.cn  2012年02月29日07:53  大河网-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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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降龙伏虎之调查

  淮滨县栏杆镇塘南街强制拆迁

  □记者 李飞

  事件回顾

  2011年12月21日河南省信阳市淮滨县栏杆镇塘南街五龙大道发生了一起强制拆迁事件。业主名叫臧兆峰,男,45岁,住河南省淮滨县栏杆镇塘南街,于2001年7月16日由淮滨县人民政府颁发了淮私字第00004501号房权证,载明:建筑面积51.78平方米。但2010年8月25日淮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却向臧兆峰下发了《限期拆除违法建筑通知书》,说其所建房屋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属违法建筑,严重影响了城市规划,望其接此通知后,三日内自行拆除,否则,将由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除。2010年9月2日臧兆峰向淮滨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令淮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的《限期拆除违法建筑通知书》属违法行为,并予以撤销。淮滨县法院2011年9月20日作出(2011)淮行初字第04号行政判决书,该判决认定臧兆峰的坐北向南的四间边房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其他相关手续,属于违法建筑。2011年12月21日在河南省淮滨县栏杆镇党委书记彭永江和程镇长的带领下,一百多人开着挖掘机强行拆除了臧兆峰的两间门面房和四间边房。

  臧兆峰表示,淮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的《限期拆除违法建筑通知书》中没有明确区分他的两间坐东向西的门面房和坐北向南的边房,将有集体土地建设许可证和房权证的两间门面房也一并列为违法建筑,并要求拆除,这种通知书让他不可理解,并且在未达成拆迁协议更没有提出安置方案的情况下进行拆除。

  记者深度跟踪

  关于此次拆迁事件,记者几次试图联系河南省淮滨县栏杆镇党委书记彭永江和程镇长,两部电话拨打多次未能接通,最后记者打通淮滨县栏杆镇的办公电话,一位不方便透露姓名女性办公人员称,自己未听说过此事,具体她也不清楚,是哪位领导应对此事负责也不清楚,关于拆迁等问题希望记者找寻拆迁办办事处,至于办事处的电话也不方便告知。截止到发稿前记者尚未联系到负责此事的责任人,关于此次拆迁事件记者会继续调查。

  拆迁问题,由来已久,从古代到现代,从城市到农村,从国内到国外,不管是现在还是未来,都避免不了拆迁问题。拆迁也一直是城市化建设最重要的一个环节,没有拆迁,也就没有现在的文明社会,更不会看到这么多别样的建筑艺术品。城市的更新替换很大一部分都是由拆迁主导的,所以拆迁对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也可以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伴随拆迁而来的一系列不合理,不合法甚至是让人抓狂的非理性行为也一直上演着,也同样没有终止过。

  一直以来,作为敏感的社会问题,纵然城市拆迁有合法的理由,拆迁户都面临着被野蛮拆除、其利益被粗暴掠夺的危险。尽管《物权法》以及新拆迁条例已在法律上给予私人产权支持,可拆迁中权力独大、权益失衡的情势依旧严重。在这些拆迁悲剧背后,由拆迁主体为主导的利益链条清晰可见,因此必须尽快出台“新拆迁法”,或者是广大的被拆迁方寻找一些新的拆迁思路,最好是能以互利共赢的模式倡导一些新的拆迁理念,对于拆迁也能自己做主,而不是开发商单方面说了算,以此斩断这一业已形成的利益链条、建立拆迁抗辩渠道、明确地方政府的角色并建立相应的问责机制,才能有效根治拆迁顽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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