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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滨县林业局挪用员工集资款建豪华办公楼
 更新时间:2012-3-30 7:24:59  点击数:2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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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3月29日07:50来源:东方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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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8年 住宅楼仍是空中楼阁

  3月26日,一名自称是信阳市淮滨县林业局职工的网友发帖揭露了该县林业局挪用职工集资款建豪华办公楼一事,“一边是职工购房款交8年了住宿楼还未开建,一边是单位办公楼却建设得相当豪华气派。”

  昨日,淮滨县林业局局长彭大国表示:“(网上)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目前正在想办法进行解决,退还职工的集资款。”  首席记者余超 实习生程思明/文图

  【爆料】集资建房竟建成豪华办公楼

  据网友王先生提供的盖有淮滨县林业局公章的收据显示,其在2004年和2007年分别以“局借款”、“建房款”事由向林业局交款数万元。“当时我们月工资只有500多元,出于信任,我们东拼西凑把钱交了上去。科级干部每人2万元,中层干部每人1.5万元,普通职工每人1万元,如果局里面将近300人平均每人交一万,这笔钱就近300万元。在我们集资时,一百平方米左右的商品房,四五万元就够付首付。现在的商品房首付都要十五万以上。局里严重超编,单位没为我们办理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也没有任何福利待遇。”

  淮滨县林业局位于淮滨新区的青年路上。“这栋办公大楼是由近300多名林业局职工当年集资的购房款建成的,至于到底花了多少钱,没有人告诉我们职工。”王先生说,2007年办公楼建好之后,又让我们每人再交2万元作为二期资金,待新楼奠基再将余款交清,迟交者视为放弃。“4年多时间里,我们多次找领导询问,均被告知,正在办手续,很快就要建了,后来我们向单位讨要购房款,都没要回来。局领导给的理由是,第一次交的钱买地了。第二次交的钱都存在一个专用账户里,留做建房启动资金,谁也不许动用。”王先生对东方今报记者说,住宿楼的事儿目前仍是空中楼阁。

  【回应】局长称刚调来不清楚

  昨日下午,淮滨县林业局局长彭大国接受东方今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淮滨县林业局现共有员工231人,确实超编严重,目前连基本工资都快发不下来了。

  当问及盖办公楼所用资金和员工集资款数额时,彭大国表示,自己刚调来,对具体数额和项目不太清楚,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件事情群众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自从看到网帖之后,已向分管林业系统的淮滨县副县长彭贵家汇报,解决方案目前正在商讨。

  林业局应承担法律责任

  早在2006年,相关部委就曾出台《关于制止违规集资合作建房的通知》,但通过各种名目为公务员提供住房“福利”的做法却屡禁不止,影响恶劣。

  河南华浩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华阳表示,此次淮滨县林业局用募集资金来建办公楼是明知故犯,扣押职工购房款并私建豪华办公楼,林业局、职工之间的口头集资建房合同系有效合同。林业局没有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协商无果,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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