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河南网信阳11月15日电 11月15日,家住信阳市光山县城关的44岁男子甘德正因酒后驾驶致人死亡,被光山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将其依法批准逮捕。
10月24日夜22时,犯罪嫌疑人甘德正酒后驾驶车牌号为豫S7D920轻型普通货车,途径光山县紫金KTV门口路段时,因醉酒碰撞了正在执行巡逻任务的光山县公安局巡防大队执勤警用电瓶车,甘德正肇事后不顾同车司乘人员的劝阻,不仅不停车接受警方处理,还肇事逃逸,企图逃避法律的制裁。
犯罪嫌疑人甘德正肇事逃逸行驶至光山县城二环路南段,发现行驶方向有误,又驾车掉头返回,车辆行至光山县“永发石材”门口路段时,撞上前方同向行驶的受害人简学有的二轮自行车,并将在自行车后乘坐的简学有孙女简萍撞倒在地,致简学有受伤,简萍死亡。酿下车祸后,甘德正不顾简学有和围观群众的阻拦,不仅不积极对受伤人员实施抢救,还继续驾车压过简萍躺在地上的身体,沿光山县二环路向九龙路其住居方向继续逃跑。
围观群众对犯罪嫌疑人甘德正的倒行逆施义愤填膺,群众自发驾车尾随甘德正肇事车辆,及时和正在执行对犯罪嫌疑人甘德正追捕任务的光山警方取得联系,在光山县农场附近,群众和及时赶到的光山县公安局巡防民警一举将犯罪嫌疑人当场抓获。(李本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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