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河南网潢川8月12日电 为扎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潢川县法院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从个案质量入手,采取四项措施提高审判质效,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
一是构建多层级的审判管理体系。进一步明确审判员、书记员等不同岗位的职责,强化案件承办人审判责任,增强干警自我提醒、自我约束的责任意识。加强以院、庭长为主体的微观个案管理。每个案件的文书均需由庭长、院长把关签字后方能打印下发,以制度的形式将院、庭长在定案把关、裁判文书签发等方面管理职责固定下来,督促其履行对个案的微观管理。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宏观决策作用,明确管理职能,进一步规范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的条件和范围,防止出现该提交不提交和不该提交而承办人为上交矛盾而提交的现象。
二是强化办案过程的全程监控。加强重要流程节点管理。对立案、分案、开庭、结案、归档;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延长审限、法定扣除审限的情形等流程节点和环节进行全程监督。各业务部门将案件审限变更的信息及时录入更改,特别是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有法定扣除审限的情形及延长审理期限的案件做到了当天批准,当天录入,杜绝超审限现象发生。建立健全审判态势运行监控机制。通过案件评查、流程管理、司法统计等渠道,广泛收集相关数据和资料,定期对审判运行的态势进行分析,准确把握审判工作运行情况,实现对审判执行活动的宏观管理。全面推行案件督查督办制度。
三是健全案件质量评查机制。细化评查方法及标准,促进评查工作有序地开展。采取常规评查与重点评查相结合的方法对案件进行评查。常规评查是按季度对当年办结的案件逐案进行评查。办结案件部门将已结案件卷宗按归档要求装订并附结案清单,报送审管办评查,逾期或漏报按院《目标绩效考评办法》扣分处理。对案件评查中检查出来的问题,及时向承办人员反馈,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改正。并由审管办建立案件质量评查台账。同时,向全院及时通报,并将评查结果作为业务部门和法官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对长期未结案件、重大改判案件、发回重审的案件、领导机关交办的案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的案件、长期上访的案件进行重点评查。明确评查员职责,评查员对其评查的案件有监督纠正职责,对重点评查的案件,应逐案撰写评查报告,确保案件评查不走过场。
四是全面推进司法公开制度。该院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都要采取“三同步、两公开”方式开庭审理,即同步录音录像、同步记录、同步显示庭审记录,公开展示庭审证据、公开展示适用的法律法规,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案件除外。对那些社会影响较大、疑难复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新闻媒体关注的案件上。通过实行“三同步、两公开”,使庭审活动直接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增加了司法透明度,通过对审判人员、书记员的“倒逼”机制,促使了案件质量和效率的提升。
通过采取实实在在的措施,潢川县法院的审判质效得到了较大提升,截止今年6月份,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8.2%,一审服判息诉率87.7%,民事案件调撤率41.2%,在全省126个基层法院的综合绩效排名中由去年同期的87名上升到第50名,实现了较大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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