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新修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对审判工作的要求,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采取多项措施,在全院干警中迅速掀起了学习理解和适用新民诉法解释的高潮。
一是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召开专题党组中心组学习会,由分管民事审判的副院长对重点条款进行深入解读,要求全体民商事法官深入学习,吃深、吃透新民诉法解释精神,确保严格规范公正司法。
二是组织购买专门业务图书。为审判委员会委员和相关业务庭室购买新民诉法解释条文理解与适用系列图书,确保准确掌握解释的立法要义、本质要求和精神内涵。
三是充分利用网络资源进行学习。将新民诉法解释条文、有关专家学者对新民诉法解释的解读及有关理论文章,及时在本院官方微信、政务网站进行转载,拓宽学习渠道,更新思维和理念,进一步加深对新民诉法解释的理解和应用。
四是干警之间相互学习。各部门以庭室为单位,结合具体案件在庭室干警之间开展学习、讨论,促使干警之间相互学习,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 董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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