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教育激励全院干警以身边的模范为榜样,积极践行“三严三实”的要求,7月7日下午,光山县人民法院召开践行“三严三实”先进事迹报告会,院党组成员、专职审委会委员以及全院干警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方应权主持。
当日下午,光山法院泼陂河人民法庭庭长陈梦扬和孙铁铺人民法庭负责人余艳丽两位先进典型联系工作实际,介绍了各自践行“三严三实”的心路历程和深刻感悟,诠释了“为民、务实、清廉”的深刻内涵。
陈梦扬同志1996年参加工作以来,先后历任法警、书记员、审判员、基层法庭副庭长、庭长等职,现任光山县人民法院泼陂河人民法庭庭长。陈梦扬同志曾荣获光山县人民法院先进工作者、工作标兵,中共光山县委政法委先进工作者,河南省调解之星等荣誉称号,并被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记个人三等功一次。2014年10月9日,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立勇到泼陂河法庭调研,对陈梦扬同志和法庭的工作予以表扬。
余艳丽同志于2003年12月进入光山县人民法院工作,先后在刑一庭、刑二庭担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2014年3月调入孙铁铺人民法庭主持工作。2009年荣立个人三等功,2010年被评为光山县文明市民,2013年被评为全市法院先进个人、案例编报工作先进个人,2014年5月被评为光山县劳动模范,2015年3月被评为全市法院优秀法官。
“对待到法庭来咨询或打官司的群众或当事人,我要求我自己和庭内干警,进门总是一声问候、一杯热茶、一把椅子,耐心倾听群众诉求、细心询问案件情况、诚心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真心为双方当事人化解矛盾。”这是陈梦扬,一位在司法最基层奋战了近二十年的人民法庭庭长的心声。“只要你重视当事人的感受,理解当事人的痛苦,让当事人感受到你把他的事当回事,为他的事尽心尽力了,也会赢得当事人对你的感激、信任和理解。”这是余艳丽,一位青年法官和人民法庭负责人对法院事业的理解。
听了先进事迹报告,全院干警深受触动,纷纷表示,身边先进典型的事迹充分展示了新时期基层法院干警司法为民的良好形象和精神风貌,要以他们为榜样,切实以“三严三实”要求锤炼党性、改进作风,为法治光山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作者:余小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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