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上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审判长常晖、审判员陈永涛一行,在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三庭庭长朱虹陪同下,来到光山县人民法院,召开关于规范刑事案件证人鉴定人出庭的暂行规定(意见稿)座谈会。光山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胡光友,党组成员、刑一庭庭长刘鉴,刑一庭、刑二庭法官们,易海燕、冷鹏阳等知名律师参加座谈。
会上,常晖就关于规范刑事案件证人鉴定人出庭的暂行规定(意见稿)作了说明。易海燕、冷鹏阳律师从规定可操作性、律师岗位要求等角度发表了意见并提出可行性建议。信阳中院刑三庭与会人员和光山法院刑事审判法官们均发表了对该规定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
随后,常晖做了重要讲话,指出易海燕、冷鹏阳律师结合工作实际,对规定征求意见稿提出了诚恳的意见建议,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可操作性和建设性。光山法院刑事审判法官队伍稳定,刑事审判业务过硬,在基层岗位上积累了丰富的审判经验,对意见稿发表的意见非常宝贵。省高院刑一庭将认真总结梳理,并结合更加广泛深入的调研,进一步改进该规定。
最后,光山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胡光友对省高院刑一庭进行的指导、调研工作表示感谢,并表示光山法院将及时就省院提出的指导意见和建议落实到位,进一步提高刑事审判质效,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提升司法公信力。
作者:周红霞
(作者单位:河南省光山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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