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立案登记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人民群众法治观念的不断提升,光山县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数量呈现出快速增长的态势,2015年1-11月份共受理各类案件3572件,同比上升了39.41%。为切实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快速及时审理案件,化解矛盾,光山法院党组及时研究出台了《光山法院领导带头办案制度》,明确规定了班子成员每人每年至少办理6起案件,并将院领导所办案件的结案率、调解率、服判息诉率等办案指标纳入目标管理考评,以领导带头办案,推动审判工作开展。
在具体的工作中,院领导须选择承办在本县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法律关系疑难复杂的案件、新类型案件及在法律适用具有普遍性的案件,案件类型涵盖刑事、民商事、行政、执行各类案件。院领导纷纷走入一线,走进案件现场,阅览案卷、调查取证、开庭调解、释法明理,办案成为其最为重要的日常工作。今年以来,光山法院院领导共承办案件105件,其中已开庭96件,审结69件,调(和)解27件,撤诉7件,结案率达66%,调撤率达49.2%,服判息诉率达100%。
光山法院院领导带头办案,贴近基层、亲近民众,对化解社会矛盾具有极大的推动作用,通过办案院领导也能及时掌握审判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了解审判工作动态,使各项工作部署更有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领导带头办案极大地激发了该院广大干警工作的积极性,在全院形成了人人重视审判业务、重视办案质量和效率的良好氛围。
作者:李博文
(作者单位:河南省光山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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