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成功利用人民法院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所回馈的信息,对一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进行司法冻结。据了解,这是该院首例利用此系统成功采取的银行冻结强制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正式运行后,该院即通过该系统查询被执行人郭某的银行账户信息。近日,根据某银行反馈查询结果显示,被执行人在该银行有开户。得知该结果后,该院执行局法官立即通过查控系统向该银行发出协助冻结的要求。10分钟后,查控系统反馈该院已成功对被执行人郭某的银行账户实现了冻结。
执行网络查控系统的应用,节省了执行法官往返路途时间和精力,缩短了办案周期,提高了执行效率,防止了被执行人转移财产,有效打击转移财产等逃避执行行为。
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 孔晶晶 胡先尧
地址: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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