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戴黎明 通讯员 陈春景)2015年以来,市工商局针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存在的突出问题,锁定重点商品和区域,研究制定了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先后组织开展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红盾护农、虚假违法广告、红盾网剑“四项专项行动”,全面净化市场经营环境,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目前,该局共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8577起,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852件,开展质量抽检130余批次,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
该局一是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先后组织开展了流通领域激光笔、家用电子电器、服装鞋帽、装饰装修材料、儿童用品、消防产品、农村商品市场等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办理消费**案件321件,罚没金额170.43万元。
二是开展“红盾护农专项整治行动”。先后开展“打假冒保春耕”“打假冒保三夏”“打假冒保秋冬种”三次行动,共巡查农资市场主体4541户次,检查农资经营户2640户次,取缔无照经营24户,查处农资案件101起,案值97.5万元,罚没金额68.5万元,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131.5万元。全面实施复合肥、化肥“逢进必检”制度,先后抽检各类肥料102个品牌、462个批次。
三是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将关系群众健康安全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及房地产和非法集资广告作为整治重点,加大巡查力度,建立排查档案,共排查各类广告1475条次,发现虚假违法广告105条次,责令停止发布52起,整改22起,立案查处21起,交办案件10起,罚没收入23.8万元,全市各媒体广告违法率持续下降。
四是开展“红盾网剑专项整治行动”。以保护“信阳毛尖”注册商标为突破口,与浙江省杭州市工商局加强执法联动,对淘宝、天猫虚假宣传、销售信阳毛尖雨前茶进行了集中查处。加强对互联网P2P、“微商”等新型网络交易方式的监管,查处网络虚假宣传案件2起,涉案金额1600余万元。积极指导分局查办网络违法案件,多个分局实现了网络案件零的突破。今年以来,全局共办理网络案件11起。
pi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