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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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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县:妥处一涉军**案
 更新时间:2016-8-14 5:10:23  点击数:3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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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近日,在河南省新县人民法院院长郑镇林带领下,原告甘某某诉光山县民政局不履行法定职责行政纠纷案合议庭成员来到光山县马畈镇原告甘某某家中,将3000元生活困难补助金交到原告手中,至此,该涉军**案件得以妥善化解。

  原告诉称自己系革命伤残军人遗孀,生活境况不尽人意。接案后,郑镇林非常重视,并安排副院长胡斌担任审判长开展巡回审判工作,承办法官多次赴光山县做当事人思想工作,并在村委会现场巡回审理了该案。经过反复耐心调解,原告同意撤回对被告光山县民政局的起诉。(胡冬明高海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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