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5日晚,小奇在网吧看完《名侦探柯南》去上厕所时,发现前方有一个提着包的单身女子进入了公厕。突然,他脑海里闪过一个念头:如果把她的包抢走,公安局的民警能否像柯南一样迅速准确地破案呢?于是,他尾随上去,并将对方的手提包和手机抢走,后逃之夭夭。
公安机关通过调取录像,锁定了小奇,并在其家中查获被抢的手机和包。今年2月,警方以其涉嫌抢夺罪将该案移送到淮滨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后发现,小奇犯罪时不满18周岁,涉案金额刚达立案标准,在对其讯问时,他说是想测试下公安局的破案手段是否与柯南一样。公诉科和未检办对该案进行了讨论,鉴于他有悔罪表现,认为对他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
我们先找到被害人,了解她的想法,她说嫌疑人家里已赔偿了她的损失,考虑到对方是个孩子,她同意我们的处理意见。
随后,我和同事来到小奇的学校,发现他学习成绩不错,本性不坏,经过与学校沟通,校方表示同意配合我们对小奇进行帮教。我们和校方、小奇家长共同制定了帮教计划,由我们不定期对其进行心理健康辅导。最后,检委会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当我们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向小奇和他父亲当场宣读时,小奇表示不会辜负我们的期望和帮助。
孩子犯了错,需要付出代价,但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给其改过自新的机会,可能比“一棍子打死”效果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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