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在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第二天,审议并通过了《信阳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信阳市获得地方立法权以后,制定并审议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
据悉,该《条例》共6章43条,包括总则、申报和认定、保护发展规划、保护和利用、法律责任、附则等内容。信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国晖介绍说,信阳市共有84个村庄分四批入选河南省传统村落保护名录(全省591个,占14.21%),其中19个村庄分三批入选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名录(全省99个,占20%)。尽管国家、省、市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加强了传统村落的保护,但是信阳在传统村落的保护工作中仍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对传统村落的保护,尚无直接法律可依;二是传统村落存在“空心村”现象,无法调动村民积极性去保护;三是村落保护缺乏资金支持。
在这样的现状下,《条例》的出台十分迫切而必要,在加强信阳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利用,防止传统村落的损毁、传承传统文化都具有独特价值。(记者焦莫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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