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积极搭建基层调解网络,实现矛盾纠纷梯次滤化、分流化解,有效节约司法资源,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该院立足自身实际,对社会法庭进行重新组合,组建了6个社会法庭和2个特色社会法庭,聘请了36名社会法官,职能范围覆盖全县19个乡镇。对于社会法官的选聘,该院始终坚持“来自基层群众、热爱群众工作和法律工作、在当地有一定威望”等基本条件和要求,既便于开展工作,又能充分发挥社会法庭调解职能作用。选聘的社会法官涵盖了基层组织人员、退休干部职工、行业精英、社区公益人士、志愿者等。社会法官常年坐镇社会法庭,进行社会矛盾化解,逐步建立一套依靠人民法庭、行业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由法院指导、社会法官组成的基层专职调解网络体系,充分发挥调解网络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纠纷第一道防线作用。为提高社会法官调解能力和技巧,该院定期对社会法官进行培训,组织资深法官和社会法官进行经验交流,推送社会法官参与更高层次的培训、交流论坛。
2014年以来,该院共组织社会法官参与培训交流331人次,实现社会法官培训全覆盖、多批次,共接待当事人800余人次,调解案件383件。
(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 董 霞)
地址: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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