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郑州1月9日新媒体专电(记者马意翀)近日,“河南省新县人民法院在网络上司法拍卖玩具枪”一事引发热议。日前,河南省新县人民法院已撤回拍品,并就此事致歉。
2016年12月21日,河南省新县人民法院将依法查封被执行人李某、潘某经营某超市的物品上传到某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予以拍卖,其中有15把塑料材质、内置弹簧装置的玩具模型枪。2017年1月3日,此拍卖经媒体报道后,引发网友及公众质疑。随后,河南省新县人民法院立即从网上撤回了拍品,并将这些玩具枪送到信阳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进行鉴定。
2017年1月4日,信阳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出具了鉴定结果:经检验,送检枪形物品属不能发射制式弹药的非制式枪支,使用法庭科学枪口比动能测速仪法对其枪口比动能分别进行了测定,其枪口比动能均未达到1.8焦耳/平方厘米。根据《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中的规定,送检枪形物品均不能认定为枪支。
河南省新县人民法院表示,由于执行法官责任心不强,对拍卖物品把关不严,忽略了这些玩具枪的属性,以至未进行鉴定就进入拍卖程序,新县人民法院深表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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