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省高院“4.19”解决执行难推进会精神,强化失信惩戒机制,实现依法打击规避执行常态化。潢川法院党组落实本院“四个定期”工作机制,研究决定自4月25日至5月1日,开展一次打击“外逃老赖”专项执行行动。这是今年以来该院继“春雷行动”“倒春寒行动”之后在执行工作上的又一重要动作。本次专项执行行动实行“两线作战”:外线以被执行人或被执行财产在外地的案件为主;内线侧重被执行人在本县常住但前期多次寻找未果的案件。
该院执行局将前期排查出的被执行人或财产在郑州、焦作、新乡等地的执行案件23件作为“外线作战”重点,执行标的额900余万元。拟查封、扣车辆21台,查封房产6处,划拨款项150万元,司法拘留被执行人6人。该院领导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4月20日夜,院党组书记、代院长郭长林,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建国到执行指挥中心与执行干警共同讨论行动方案并逐案听取拟执行的案件汇报,掌握案件具体情况。
4月24日下午2时,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建国的带领7名执行干警出发,6时50分抵达第一站——郑州。当晚,省人大代表、省总工会兼职副主席黄久生同志专程到驻地看望慰问了执行干警。
4月25日凌晨5时,执行干警准时集合出发,前往焦作武陟县某食品公司对一被执行人实施拘留。6 时30分,将被执行人从睡梦中叫醒并实施拘留。之后执行干警立即返回郑州市区,在十里铺将另一被执行人拘留。中午12时30分,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对正在吃午饭的第三名被执行人进行拘留。午饭时间已过,参战干警顾不上吃饭,在金水区法院同事的配合下,兵分三路同时送拘被执行人、查封车辆、查封房产。下午6时,又成功扣押车辆一台。
4月25日全天共司法拘留被执行人3人,查封车辆21台,查封房产4处,扣押车辆1台,传唤被执行人6人。晚上6点30分,后方也传来捷报,院党组成员、刑庭庭长程有林带领执行干警,长途跋涉,将网上追逃后被延安警方抓获的拒执罪自诉案被告人周某押回潢川,送看守所羁押,择日审判。(李刚 陶炳礼)
供稿单位:潢川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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