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得依靠法律,不然不知道多久才能拿到钱,虽然钱不多,但孩子的学费有着落了”,申请人孙某满脸愉悦。5月24日上午,孙某不顾工作繁忙,携带锦旗赶到河南省光山县人民法院,坚持亲手交给院党组书记、院长李辉以及该案的承办人、主持法警大队工作的副大队长程芳德。
该案纠纷始于2014年,标的不大只有3.05万元。2014年7月,易某与孙某签订协议,将某项工程的内外墙粉饰承包给孙某。待工程完结后,易某仅支付了95%的工程款,在2015年2月,剩余5%的工程款易某向孙某打下了2万元的欠条。2014年9月,因其他项目上还欠孙某款项,2015年9月,易某又打了一张1万元的欠条。因苦于催要欠款不得,2017年10月,孙某将易某起诉至光山县法院,要求偿还被拖欠工程款。经过审理,光山县法院依法判决易某支付孙某费用3万元。
判决生效后,易某并未主动履行,经孙某申请该案进入了执行程序。2018年5月19日,承办人程芳德向被执行人易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但其并未在期限内履行。5月21日,易某被依法拘传到光山法院,不料易某态度依然强硬,叫嚣自己有钱就是不给申请人孙某。看到易某如此态度,程芳德立即转变策略,放弃了劝导其主动履行的打算。程芳德告诫易某,其行为已经构成拒执,法院已经搜集了相关证据,如若再不还款,就依法对其拘留和罚款,结果这一下就击中了易某的软肋。
恨不得当场即时履行的易某苦于没有现金,急忙想打电话让人送钱,后在执行干警的提醒下,易某通过支付宝、微信将全部执行标的3.05万元转到了法院账户。5月23日,申请人孙某在执行干警的协助下,成功的拿到了追讨已久的执行款。
该案从送达执行通知书到当事人领取执行款仅花了3天,执行迅速,而使用以打促执的思路成功的抓住了被执行人的软肋,方向精准。执行干警秉着苦干与巧干,栉风沐雨,风尘仆仆,全力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光山县法院的执行工作也赢得了申请人一次又一次的肯定。
作者单位:河南省光山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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