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人民法院分别以盗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4案7名被告人依法进行了公开宣判,分别判处各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二年至二年不等。6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信阳日报、信阳市电视台、今日罗山、罗山电视台等媒体记者受邀参加旁听。
集中宣判结束后,该院立即召开了打击盗窃诈骗犯罪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会上,该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胡忠宪就该院当前打击盗窃诈骗犯罪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今后的工作重点等向新闻媒体进行了通报,并与该院刑事审判庭庭长王祖华一起分别回答了记者提问。
根据近年来盗窃诈骗犯罪案件审判情况的统计,罗山法院明确了此次专项行动的打击重点:入户盗窃、盗窃机动车及非机动车、盗窃家禽家畜、扒窃、盗窃车内财物、盗窃民航旅客财物,以及电信网络诈骗等7类犯罪。该院公开集中宣判4件7人盗窃犯罪案件,向人民群众展示了打击盗窃诈骗犯罪的初步成果。今后,该院将进一步加大对盗窃诈骗犯罪案件的惩处力度,利用更多的宣传媒介,宣传打击盗窃诈骗犯罪成果,树立正确导向,彰显该院严厉打击盗窃诈骗犯罪等多发性犯罪的决心和力度,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被司法保护的获得感。
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 (供稿)
pi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