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淮滨县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该县行政新区先后查获两起醉酒驾驶人,后公安机关依法对两驾驶人予以刑事拘留。
6月22日21时许,淮滨县城关交警中队民警在该县行政新区红绿灯路口南执勤时,发现一男子驾驶一辆车牌号为“豫S6BXX5”的小型普通客车,民警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经查,该车驾驶员叫刘某某。检查中,民警发现该车驾驶员浑身散发酒气,经酒精测试仪吹气测试刘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98.4mg/100ml。
7月8日20时许,淮滨县城关交警中队民警又在同一地段发现一男子驾驶一辆车牌号为“鲁GF5XXY”的小型轿车。经查,该驾驶员叫简某某,检查中发现,该车驾驶员浑身散发酒气,经酒精测试仪吹气测试,简某某体内的酒精含量为121mg/100ml。
7月9日,两驾驶人血液送信阳市公安局交通事故鉴定所检测:刘某某的血液乙醇含量为122.92mg/100ml、简某某的血液乙醇含量为156.87mg/100ml。两人的行为均属醉驾。
后淮滨县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条之规定,决定对刘某某、简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予以刑事拘留。
河南省淮滨县公安局宣传股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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