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根据公安机关通报,网上追逃的涉嫌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的被执行人顾某某被乌鲁木齐市警方查获,该院当即决定组织人员前往新疆将顾某某解回。
2002年,顾某某驾驶货车与被害人卢某驾驶的摩托车相撞,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经事故责任认定,顾某某在此事故中负全部责任,卢某多处受伤且伤情严重,经鉴定构成重伤,顾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犯罪,立案侦查后直到2010年8月被抓获。2010年12月,罗山县人民法院认被告人顾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卢某各项经济损失人民币309205.72元。
判决生效后,卢某于2011年10月向罗山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执行局向正在服刑的被执行人顾某某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顾某某出狱后不但不履行法定义务,反而举家潜逃至新疆,下落不明,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
2018年7月,卢某以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向该院提起刑事自诉,该案立案后,该院决定对其逮捕,并第一时间提请公安机关开展网上追逃。
1月16日下午,据公安机关通报,藏匿在新疆乌鲁木齐的顾某某被当地警方查获,该院组织刑庭法官、法警与公安人员一起赶赴千里之外的新疆,准备将顾某某带回。
到达新疆后,办案法官来不及适应巨大的时差、温差变化,直接赶往当地看守所,连夜将顾某某从乌鲁木齐市第二看守所提出,坐航班返程。由于天气原因,飞机连续晚点4次,同志们在机场等待十多个小时,最终于19日上午11点,成功将顾某某送进罗山县看守所。目前,顾某某家属正积极与被害人沟通,希望双方达成和解,争取法院对顾某某从轻处罚。
由东躲西藏的被执行人变成刑事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即使举家逃避执行多年,也终究难逃法网,等待顾某某的将是法律的审判。
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人民法院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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