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高校招生、办学行为,促进高等教育健康发展,昨日,河南省教育厅发出通知,即日起,在河南省启动为期三个月的普通高校违规招生违规办学专项治理。
按照方案,专项治理重点严查学校违规招生宣传行为,包括向社会公布未经省教育厅核定的招生章程,招生宣传内容超过核定的招生章程内容;招生宣传资料含有虚假信息,混淆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普通教育与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在办学性质、办学层次、学历证书发放、毕业生就业等方面虚假承诺或欺骗学生;中等职业学校擅自使用高等教育层次名称开展招生宣传;以各种方式向考生违规承诺录取或以“签订预录取协议”“新生高额奖学金”“入校后重新选择专业”等方式抢夺生源;向中学、考生及家长收取或发放礼金、礼品、有价证券等与招生挂钩的费用。
严厉打击违规招生行为,其中重点治理未按照国家和省、市备案、审批或确定的招生范围、招生专业、招生人数等实施招生;违规组织生源和录取考生;委托社会机构以高校名义开展招生工作;在高职单招、“3+2”分段制、五年一贯制等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中组织不符合条件的生源参加报名考试。
严格规范高校办学行为,重点治理未经批准或备案,以联合办学、设立教学点等名义,设立分校或校外办学点,将具有本校学籍的学生在校外违规培养;高校不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初步审查和不核实学生实际报到情况将录取学生全部注册学籍。未经批准,擅自委托中等职业学校举办高等教育,专科层次院校举办本科层次教育;除经教育部批准的少数民族预科班外,举办有其他形式所谓“预科班”等违规行为。(记者 王红)本文来源: 郑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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