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上午,河南省光山县“道交一体化”试点工作推进会在光山县道路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中心召开。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卢祖坤,县法院、县公安、县司法局等单位主管“道交一体化”试点工作的领导以及各单位具体负责人员、县各保险公司出席会议。
会前,大家先后参观了交通事故法庭、综合服务大厅等办公区域,详细了解“道交一体化”平台建设以及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处理一体化等工作流程,询问了相关单位的入驻情况。在推进会上,大家观看了道交事故一体化处理“余杭模式”宣传片,认真学习余杭地区道路交通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的创新举措和先进经验。
光山县法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刘鉴就“道交一体化”运行模式做了介绍。对于落实“道交一体化”试点改革,刘鉴表示光山县法院将继续加大对“道交一体化”中有关法院事项的组织领导,不断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加强队伍以及硬件设施、软件平台等建设,积极引导群众线上解决纠纷,同时将该项工作纳入单位内部考核,争取将改革要求落到实处,确保“道交一体化”试点工作扎实推进。
道交纠纷网上一体化处理为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提供了在线的事故定责、损失确定、司法鉴定、赔偿调解、法院诉讼和保险赔付等服务,实现了“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对于诉前分流案件、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有着积极意义。同时,一体化处理构建了法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保险相关部门等预防和化解道交纠纷协同工作格局、信息共享机制及纠纷解决合力,缩短了当事人处理道路纠纷的流程和时间,降低了当事人的**成本。
据悉,2018年光山县法院受理的交通事故纠纷案件数量为581件,在各类民事案件中位居第三。随着光山县机动车保有量增长,交通事故案件数量也有增长的趋势,推动“道交一体化”改革试点很有现实需要。为推动“道交一体化”改革试点工作,光山县法院还为入驻一体化处理中心的道路交通事故合议庭配备了高质量的审判队伍,2019年已处理案件100余起,利用“道交一体化”软件平台线上调解案件10余起,努力将事故纠纷化解在诉前,极大的缓解了诉讼压力。
对于当事人而言,通过道交纠纷网上一体化处理纠纷优势也很明显:一是自主选择。是否适用道交纠纷网上一体化处理平台的选择权在当事人。二是快捷灵活。对于达成的调解协议但未当场履行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平台申请一键理赔,也可以申请司法确认获得强制执行力。三是费用较低。通过平台调解案件不收费用,法院办理此类调解的司法确认案件不收费用。四是索赔较快。凡在一体化处理平台调解的纠纷,或者裁判结案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一键理赔的,保险公司应在十日内赔付。同时,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让道路纠纷处理可视化、信息化,畅通了当事人化解纠纷的渠道,做到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及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作者单位:河南省光山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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