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宣传生态文明理念,增强公众环保法律意识,6月5日上午,光山县人民法院与光山县检察院、光山县公安局、光山县生态环境局等单位联合开展了“世界环境日”普法宣传活动。
在体育活动中心,光山县人民法院干警向群众介绍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世界环境日”的发展历史,当前我国生态环境面临的严峻形势以及环境保护的必要性。同时还普及了常见的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提醒大家主动了解环保法律法规做遵纪守法公民。
除此之外,光山县人民法院还陈设了环境资源审判相关宣传展板,让群众对该院“化解邻里环境污染纠纷 守护和谐美丽家园”的工作主题、大苏山森林生态修复司法示范性基地、复植补种制度、环保禁止令等举措或规定有了初步认识,教育他们要珍惜来之不易的“光山蓝”,积聚力量共同保护美丽家园。
县领导刘勇、黄晓赟、邵永峰、杨春历等参加了普法宣传活动,并对该次活动予以了肯定。县委书记刘勇表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全社会的任务,各单位要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环境资源保护,形成防治污染、保护环境人人有义务、个个有责任的浓厚社会氛围,齐心协力打好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据悉,该次活动是光山县人民法院“世界环境日”系列宣传活动之一。5月24日,该院还在大苏山森林生态修复司法示范性基地,以环境资源审判巡回法庭的形式对一起滥伐林木案进行了公开宣判。
当天上午,光山县人民法院陈设展板3块,发放传单3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0余起,让人民群众对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有了深入的认识和了解,也提高了公众的环境保护法律意识,为全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营造了良好氛围。
作者单位:河南省光山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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