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部局“减量控大”交通安全整治行动精神,确保固始县交通安全形势平稳有序,按照省、市交警部门的安排部署,固始县交警大队持续推进“百吨王”、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治。
2020年06月24 日10时57分,刘某(持A2型驾驶证,驾驶证号为41302619700728****,住河南省固始县沙河铺乡街道村)驾驶皖N20179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三马204省道53公里因超载被固始县交警大队六中队当场查获。经进一步调查取证,该车实测值为106820千克,而限制值为48740千克,其行为构成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相关规定,固始县交警大队依法对刘某处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6分、超载货物进行了卸载处理。
交警蜀黍温馨提示:货运车辆超载,会导致制动距离延长、车辆操控性能降低,遇到紧急情况,车辆不能及时制动,且容易发生侧翻,造成严重交通事故。严重超载的货车上路,还可能造成道路损坏、桥梁垮塌的严重后果。请广大驾驶人千万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应该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来源:信阳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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