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良好的文明交通环境,日前,河南省淮滨县公安交警大队对该县城区部分道路盲道被占情况进行重点整治。
一段时间以来,在淮滨县城区主要街道的部分盲道,时常有被自行车、电动车和机动车占用的现象。
对此,淮滨县公安交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淮滨县公安交警大队将认真地进行巡逻管控,加大对机动车占用盲道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占用盲道的机动车,一律予以现场处罚并予以拖离。
河南省淮滨县公安局宣传股 (供稿)